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学业水平质量监测
高二语文试题
(本试题共10页 满分150分 考试时间150分钟)
一、现代文阅读(共两部分 满分3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五五’时期,必须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当前,脑机接口创新成果持续涌现,产业加速壮大,正孕育颠覆性突破。已成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领域。与用于拓展人类肢体能力的蒸汽机、电动机和拓展人类思维能力的计算机、人工智能体不同,脑机接口作为“拓展人脑疆界的革命性技术”,有望为人类突破生理限制提供全新的维度。其对人类生理限制和认知边界的拓展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场人机交互革命,尽管指向人机交互终极目标的这场革命才刚刚起步,但已展现出了异常强劲的发展势头。
当我们审视“脑机接口”这个精妙的中文译名时,会发现其有两个出处,一是指脑与计算机之间的界面,一是指脑与机器之间的界面。尽管在英文中,二者最初的含义不完全等同;但在中文里,二者统一译作“脑机接口”,既包括脑与计算机的接口,又包括脑与机器的接口。
“脑—计算机接口”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美国计算机科学家雅克•维达尔197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维达尔在文中对置于头皮上的电极可以检测到人脑中的诱发反应电信号这一事实进行了探讨,并追问道:“这些可观测到的脑电信号能否作为人与计算机交流的信息载体,或用于控制假体装置或宇宙飞船之类外部设备?”为此,维达尔启动了“脑—计算机接口项目”,成立了“脑—计算机接口实验室”,搭建了“脑—计算机接口系统”,旨在评估“人机对话”中利用脑电信号的可行性与实用性。
“脑—机器接口”这一术语1985年由美国精神病学家安东尼•约瑟夫最先提出。约瑟夫介绍了一种将假体装置植入人脑以补充人脑功能的创新疗法。他认为要推广这种方法,需要有将假体与中枢神经系统有效连接起来的“脑—机器接口”。约瑟夫提出,假体通过“脑—机器接口”刺激靶向神经元群的方法,可以是电刺激,也可以是电化学刺激或光电刺激。尽管假体难以精确模拟生理刺激,但精确度比理想技术差很多数量级的设备仍能帮助神经受损的患者。
尽管维达尔和约瑟夫提出的“脑—计算机接口”与“脑—机器接口”在信息的传递方向上存在差异,但二者都强调,此类装置需跨越外周神经系统和肌肉实现脑与外部设备之间的直接信息交流。这一点非常重要,并对20世纪90年代后的“脑机接口”概念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在当时,他们的观点都没有引起广泛关注,更未获得广泛认同。
21世纪初期,学者们要么不加区分地使用“脑—计算机接口”与“脑—机器接口”,要么严格区分这两种表述的用法。面对这种混乱局面,在2013年召开的第五届国际“脑—计算机接口”会议上,与会者认定“脑—计算机接口”也称作“脑—机器接口”,二者拥有相同的含义,可以互换使用。美国华盛顿大学西雅图分校学者拉杰什•拉奥2013年出版《脑机接口导论》时也指出,“脑—计算机接口”亦即“脑—机器接口”。这是一部介绍脑机接口的入门书籍,对社会影响甚大。自此之后,一些人就不再有意识地区别使用“脑—计算机接口”与“脑—机器接口”,亦即两者都可以直接翻译成“脑机接口”。
但随着脑机接口研究的深入,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像脑电帽这样的非侵入式脑机接口与将电极植入颅内的侵入式脑机接口存在很大差别,从安全监管与伦理治理的角度出发,最好不要将二者笼统地称为脑机接口。于是,有学者提出,在缺乏更好的术语替代方案的情况下,应恢复对“脑—计算机接口”与“脑—机器接口”的使用区分。建议将非侵入式脑机接口称作“脑—计算机接口”,将侵入式脑机接口称作“脑—机器接口”,以提醒大众和监管者注意技术的不同风险等级。
目前,随着“脑计划”的推进,一批脑机接口设备由基础研究阶段迈入应用研究乃至市场准入阶段。
就国内科技治理而言,政府在激励脑机接口技术创新时,需要注意两种倾向。一是过度泛化对脑机接口的解释。脑机接口成为热门研究领域之后,为了获取更多的政策红利,很多实际上与脑机接口无关的研究也被说成是脑机接口研究,以致脑机接口领域“虚火旺盛”二是过重窄化对脑机接口的解释。开展脑机接口技术创新,关键是要能够解决医疗、康复、教育、军事等领域的需求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不能一开始就对可能的路径设限。因此没有必要把监测、调控对象局限于大脑,也没有必要排斥脑深部电刺之类“控脑”研究。要而言之,要规范、引领脑机接口技术创新,有关部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脑机接口的概念内涵与研究边界。
(摘编自周程《脑机接口概念内涵与研究边界的演变》,有删改)
材料二:
脑机接口技术涉及的“神经权利”问题,已经成为国际关注的重点问题。所谓“神经权利”,本质上是对个体神经权利应用的权利。是指用户知道自身的神经数据以及这些数据将会被如何使用的权利。伴随脑机接口个体临床试验的获批,其带来的技术普适性与神经权利个性化之间的冲突,将会进一步扭曲用户的自我认同感,模糊人机界限,加剧了技术风险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侵犯用户的精神隐私权、自由意志权、个人认同权。个体在植入脑机接口设备后,其自主选择权可能会受到侵蚀,接收到的信息可能不是自己主动选择的信息,人们可能分不清楚哪些是自己的想法,哪些信息来源于脑机接口,从而陷入一种“本我非我”的自我怀疑中。另外,对于使用脑机接口技术的用户,设备管理者能够了解到个体全部想法以及生活习惯等隐私信息,预测用户的想法和思维,可能会损害人的尊严,导致使用者成为某种程度上的“透明人”。而这种“智能透明”在算法驱动下呈现的复杂性与交互性,进一步放大了技术滥用的风险;增强了公众对算法的不可靠感受。因此从制度层面建立合理可靠的伦理框架,防止算法偏差带来新的“智能风险”,便显得尤为重要。
(摘编自张旺《算法异化视域下的神经权利伦理困境与治理》,有删改)
1.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脑—计算机接口”与“脑—机器接口”在诞生之初就有相同的技术路径和应用场景。
B. 维达尔和约瑟夫的研究都强调脑与外部设备之间的直接信息交流。这需要跨越外周神经系统和肌肉来实现。
C. 2013年,第五届国际“脑—计算机接口”会议的认定,并未解决相关概念上的所有混乱。
D. 脑机接口的研究或将因技术普适性与神经权利个性化之间的冲突,产生科技伦理问题。

